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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顾客因个人疏忽导致伤害 我要负责吗?负的话负到哪一步?

顾客因个人疏忽导致伤害 我要负责吗?负的话负到哪一步? 您好: 
    我昨天进回来一卷水晶板(又称软玻璃),因为当时店里忙,我就把货暂时立在墙角,去招呼买东西的顾客,我放东西的地方并不影响过道,当时过道并排走三五个人没有问题,但一个顾客边走边打电话,还扬着头,碰到了那个水晶板,砸到了左脚的大拇指,当时我也没有与其争论是谁的主要责任,第一时间把他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说没什么大碍,骨折,打了石膏让回去,三天后来拆石膏,换药。不用住院也行,但当时我主动提出给那个顾客住院,交了两千元!!后来顾客的家人过来,一口咬定是我的责任,与他们没有关系!如果是我在搬运水晶板过程中脱手砸到了顾客,我会承担所有的责任,但现在是我没有碰他动他,完全因他个人疏忽导致了伤害,而我第一时间送他到医院,并给他办理了住院,我想知道这个顾客的伤害与我有关系吗?如果有,我做了这么多是不是尽到了责任?或者我的责任负到什么地步算完?他一直住院的话,我也要一直承担医药费,住院费吗?还有这个顾客的家人来店里弄事,要求赔偿4万2,说什么误工费,生活费,并说我让你们做不成生意这样带有恐吓性话语!现在老百姓挣钱那么不容易,我起早贪黑租这个门面并不是很赚钱,已经花了两千多医药费了,现在又要求我赔偿,顾客家人这种做法合理吗?应该吗?请律师帮帮忙!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对您的帮助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oni……(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09-11-2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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