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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对派出所的民事处理不服该怎么申诉

对派出所的民事处理不服该怎么申诉 因农村生产队耕地调整,按村民规定对方的部分耕地该退给生产队再自行分配,我方符合条件也按村规办理接收,但对方不退,为此在地头发生争执,拉扯,对方佯装倒地,诬告我方打了对方,(有多人证词证明我方未打对方)并打110报警,后到派出所处理,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写了事情经过,并在上面说让我们带对方到医院检查,负责对方的医药费。我方当时不同意,派出所说你给她检查下,没有什么问题,这事就过去了,鉴于此我方签字。并当时在乡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正常。事情过去20多天了,派出所这两天下达公告说我们打人,承担医药费,并处200元罚款。听说对方第二天去医院做了不知什么检查,花费了一千多元的医药费要我家承担。我们感觉很气愤,我家理应接地,没有接成,没有打人却被诬告打人,我们对此公告不服,想申诉,不知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才是正确,才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成龙379(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1-11-2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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