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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妈在晋江一个工厂工作4,5年了。我妈在5月6号写了一份申请书提出辞职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妈在晋江一个工厂工作4,5年了。我妈在5月6号写了一份申请书提出辞职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妈在晋江一个工厂工作4,5年了。我妈在5月6号写了一份申请书提出辞职。她的领导们已经签字同意了。答应5月31号走。后来又让我妈在5月15补了一份离职证明表。结果5月18号我妈的主管跟她说从今天开始可以不用做了。然后我妈就去财务部结算工资,结果被告知她是自己临时辞职的,因为离职证明表上的时间是5月15号,然后离职时间被工厂的领导涂改为18号。所以按照产量来结算工资,我妈一直都是拿保底工资的,根本就不是按产量结算的。请问我们可以去劳动局告吗。而且听说他们跟劳动局关系很好,像我们这种穷人能告的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6-05-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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