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子不到期 房东让我们搬走 合同当时写的不全 我们怎么办

房子不到期 房东让我们搬走 合同当时写的不全 我们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1605室与乙方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 租赁期限:2011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9日壹年整。
二、 租赁费用:每月2250元,全年27000元。另交2250元押金,租赁期满由甲方退还乙方。其它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续租:续租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视为不续租,甲方可以另择房客,主动解除租赁合同各自需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四、 甲乙双各自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将装修完好,设备正常的房屋交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时应正确操作,经常清洁与检查电、水、气包括上下水管是否正常。合同解除交房时也应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2)乙方在租赁时期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遵守西安宾馆物业管理各项规定制度,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分租转让,合租或同第三方联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房并解除合约。
(3)合约期满乙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搬出每天按月租金10%(225元)扣除押金。并且甲方和采取有效手段使乙方搬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药堂(陕西)
提问时间:2011-11-25 13: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