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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到期 房东让我们搬走 合同当时写的不全 我们怎么办

房子不到期 房东让我们搬走 合同当时写的不全 我们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1605室与乙方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 租赁期限:2011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9日壹年整。
二、 租赁费用:每月2250元,全年27000元。另交2250元押金,租赁期满由甲方退还乙方。其它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续租:续租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视为不续租,甲方可以另择房客,主动解除租赁合同各自需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四、 甲乙双各自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将装修完好,设备正常的房屋交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时应正确操作,经常清洁与检查电、水、气包括上下水管是否正常。合同解除交房时也应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2)乙方在租赁时期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遵守西安宾馆物业管理各项规定制度,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分租转让,合租或同第三方联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房并解除合约。
(3)合约期满乙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搬出每天按月租金10%(225元)扣除押金。并且甲方和采取有效手段使乙方搬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药堂(陕西)
提问时间:2011-11-25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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