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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塑料模具使用了2年后起诉法院说不合格得到法院的支持

塑料模具使用了2年后起诉法院说不合格得到法院的支持 您好
  我给一家公司做了几套塑料模具,2006年12月29号模具做完验收合格后付清了全款,时隔2年,在模具生产的产品掉钱的情况下,在2009年4月29号以模具没达到预期要求为诉求,起诉法院,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合理吗
   我与公司约定模具使用寿命20万模,在庭审中我一直坚持让对方拿出生产日报,但是没得到法院的支持,对方坚持鉴定模具质量,法院委托山东省司法质量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是,模具镶件、型芯受损变形,导柱变形、滑块油缺生锈等原因无法合模生产鉴定,被退回,对方在2009年4月27号送我处维修的2套模具, (与起诉仅差2天),法院认定模具还在工作中,让我反还模具款。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星模具(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1-11-2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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