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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2012年向他的表妹夫跟另外个人他们两个人合伙的放贷门市借了15万元
我老公2012年向他的表妹夫跟另外个人他们两个人合伙的放贷门市借了15万元 我老公2012年向他的表妹夫跟另外个人他们两个人合伙的放贷门市借了15万元,当时口头说是5分利息,就是15万每个月给8000元3年多我老公从银行转帐和现金给了他表妹夫20多元,到了2015年6冃份他们叫我老公又写了一张借条26万(15万本金加11万利息,)借条上的名字写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不是我老公表妹夫的名字(钱是给他表妹夫的,但借条是写另外一个人的)到了2015年11月份他们拿了这张借条起诉我老公,说我老公借了那个人15万,还有3年2分利息共11万,他表妹夫其实是借款人,因为借条上没他的名字,他作为原告证人出庭作证说我老公借原告钱一分没还,从银行转帐给他的钱他说是另外借他的,(但是我有通话录音证明他在法庭上说的全是谎话)不知道为什么法官听了录音也知道他们放高利贷的也知道我们给了他们20多万元钱,现在就是原告跟证人不承认我们给过他们钱,问现在法院判我们输,我们是要上诉,还是另外起诉他表妹夫问他要我们给他的20多万元钱(他们在法庭上主张2分利息)18921499033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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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6-05-27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