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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主要责任没有,要赔偿多少

学校负主要责任没有,要赔偿多少 小学四年级寄宿生吴小曼同学在其三楼的邻舍玩耍时,正逢老师夜间检查,女生害怕老师批评,不敢从邻宿舍的大门回到自己的宿舍,便想从邻宿舍的窗户爬过她本人的宿舍,慌忙中不小心从窗户坠下,由于伤势过重,在送往镇医院的途中死亡。小学生从死亡打到尸检至掩埋和赔偿,校方只花了一天的时间,说是要赔偿死者家属107169元,其中校方只赔1万元,而且校方是以爱心补贴为名誉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zo833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11-2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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