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及动迁协议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及动迁协议 您好:
我家有一处门市房在2010年8月出租给一家熟食店经营,当时他给我交了一年的钱,当时我给他打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他要租2年,今年4月份因棚户区改造要动迁,我承诺给他2000元损失费以及退给他4个月房租,让他立即搬走,他开始同意了,也在别处租了房,但是他没在我们约定的日期搬,我只好找动迁办商量,动迁办让我先签协议,到8月份他到期就让他搬,这个房子就属于动迁办所有了,我同意了,可是这家熟食店11月份才搬走,动迁办给我来电话说答应给他5000元补偿,但是没有现金,让我先垫付,然后把我的协议改为有果树的假象以抵消我付的5000元,这时熟食店又向我要他提前租房的损失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尹律师帮帮我!
盼回信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anze8……(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1-11-2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