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请律师帮我

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请律师帮我 如果我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我没有房产,只有工资,现在也被封了,每个月只留给我一千元的生活费.现在又有人来强制执行,
请问是第一个人的债务全部还清了,再还第二个人的,还是他们给我留最低生活费后,再平分我的工资,城市最低生活费的标准是多少,也就是最低能给我留多少生活费,我现在是租房子.另外我还有一个上初四的孩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olloo(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09-11-19 14: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