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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前买房男方全部出了首付款,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出具经过公证的出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买房男方全部出了首付款,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出具经过公证的出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您好!
  男方出资首付,女方不出钱,但是女方要求先办结婚证,然后再买房,在房产证上加两个人名字,根据新婚姻法,这样就会被算做是共同财产,但因为个体具体原因,所以想在买房时公证首付出资证明,请问,该证明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单方出首付买房的,判做婚前个人财产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net(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23 22: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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