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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外借人员的劳动权利

关于外借人员的劳动权利 本人所属单位原为事业单位,在2001年因工作需要借用于单位直属局机关,后10年来一直在局机关工作,在此期间工资由局机关代发,但工资在10年期间却没有一分调整,十年来一直拿着1000多元的工资。今年局机关进行调整,想把我在内的几个外借人员回原单位,却对补偿这方面只字不提,我们也和局领导进行过交涉,未果。我想咨询下,有没有借用人员相关的劳动法规?我们能不能要到这10年来应该调整的工资?我们应该找什么部门去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要打官司,我们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求解!不胜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儿对我笑(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11-2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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