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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一次付清的房产婚后加名字(今年8月后的新规定)

婚前一次付清的房产婚后加名字(今年8月后的新规定) 去年底我老公借钱(亲戚借的)一次付清了一个复式小户型的房子,今年5月我们拿证后去公证局办理了房产一人占一半的婚前财产公证(当时是准备交税金办理赠与来加我名字的),由于一直没时间去办理,拖到8月份就知道了武汉出了婚前房产出了新的规定,好像是不用交税金了直接用结婚证加名字,规定刚出台的时候,我曾经到电话到房产局咨询,对方答复说:刚出的规定,还没有下达实施,要过一段时间再咨询。然后一直到现在,房产局咨询电话就怎么也打不通了。。。
现在想问问:1,我今年5月份做的婚前财产公证有没有什么有效期?是不是一直都是有效的?
(我把公证前后仔细看了,没有说是什么时候过期之类的)
2.现在武汉婚前一次付清的房产婚后到底怎么加名字?是和以前一样交税金走赠与流程还是像新规定一样,不用交税金,用结婚证几百块就能加上名字了?
3.如果我一直没加上名字,只有这个公证书,对我来说有什么影响吗?是不是必须加上名字才算我占房产的一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妻4妾(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1-2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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