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婆媳关系不好,想跟我老公离婚,他一直不同意,我们有个一岁多的男孩
孩子归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您好,协商离婚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