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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与隔壁大伯家房子原来是连在一起的,后面我家重新造房子,分开了

我家与隔壁大伯家房子原来是连在一起的,后面我家重新造房子,分开了 我家与隔壁大伯家房子原来是连在一起的,后面我家重新造房子,分开了,但是我们共用中间一个大门口,后来我家打了围墙,是延着前面家人家的房子边缘打的,但是,由于那个是正门,有些特别的事情还需要走那个大门口,可是大伯家不给钥匙,不让走,我可以申请留出公共部分为弄堂走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5-25 18: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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