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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离异后,儿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付任何费用,女方想让儿子该随母姓,请问需要男方亲自前往派出所更改

夫妻离异后,儿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付任何费用,女方想让儿子该随母姓,请问需要男方亲自前往派出所更改 律师,你们好!是这样子的,我姐姐于今年7月份与我姐夫签订了离婚协议,正式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我姐姐,男方不付任何抚养费用,男方同意将户口迁往女方,现在我姐姐为让儿子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想把儿子的姓改为母姓,请问需要与男方一同前往修改吗?因为男方与我姐感情已破裂,不可能亲自前往,请问有男方的签字同意,这样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兰清(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11-23 10: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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