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
是否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
是否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 事情经过:当事人户籍是A地,在B地开办公司,长期在B地居住、办公,大概2个月前在C地购买并使用危险化学药剂200公斤进行矿石提炼(工业用途),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事发后当事人立即销毁并整改。C地公安局和环保局来事发地发现此事后,通过电话联系将当事人传唤到C地说明情况,环保局批评教育当事人后又来到事发地检查整改情况比较满意,未作出任何处罚。公安局对当事人进行了非限制人身自由的8小时询问,完成一份笔录,并要求当事人书写了一份“不再使用危险化学药剂,并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捕贩卖药剂的人”的保证书,当天放人回家,未作出任何治安处罚决定,当事人也未被告知这件事情是否将来还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至今大概2个月左右,就在前几日公安局通过电话联系到当事人,要求当事人来公安局接受罚款,当事人在电话里问其罚款多少,公安局不予回答,只表示先来了再说,当事人问是否会行政拘留,公安局表示不交罚款就拘留,具体拘留几天公安局也不予回答。距离这次联系过了大概一周,当事人未去公安局报到,公安局也再未联系当事人,我的问题是:
1、这件事件最严重会是何种处罚?
2、罚款的金额范围是多少?拘留的时间期限是多少?会不会对当事人同时进行罚款和拘留?
3、既然已经录了口供,写了保证书,且2个月没联系,这件事情是否可以理解已经处理完毕?
备注:公安局没有找到贩卖药剂的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mw55(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1-11-22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