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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注明内容是房产,如何维权?

欠条注明内容是房产,如何维权? “今欠到,王某、周某两人商议,某号楼某单元某室(147平米,含储藏室一间)留给肖某,楼房主体竣工后交钥匙使用。王某、周某签名,年月日。“
这是欠条的内容。实际背景是王某、周某系某开发公司的股东(股东就他俩),在联系建设土地时,肖某表示愿意帮忙联系待开发土地的所有人,以使土地所有人同意交给王、周所在的公司开发建设。经肖某努力,成功使该土地所有人将土地转让给王、周公司开发为某小区,当时为表示感谢,王、周表示小区建成后给小某一套房,并出示上述手续。但今年小区交付后,王、周虽多次表示愿意继续履行,但始终未有行动。
现肖某欲通过法律程序索回该房,应如何索回?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土地所有人可以证明上述事实,也知道承诺给的事,也能出庭证明该事。
在当地咨询过,说法不一,是按欠条打官司那?还是按居间合同打官司那?还是别的途径?望给与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acky4……(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1-11-2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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