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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转让过来的,之前的老板营业执照注销了。我接手一个月没有办证

小吃店转让过来的,之前的老板营业执照注销了。我接手一个月没有办证 小吃店转让过来的,之前的老板营业执照注销了。我接手一个月没有办证,食品药品监督局查我没有证件经营, 说我违反了管理条例,罚款四万块钱。我办理证件就完了呗,干嘛上来就罚钱呢?不应该警告我一下吗?老百姓又不懂这种证件东西, 必须得交罚金吗?还是我可以不交罚金,大不了不干了就完了呗,一共也没有赚到那么多的罚金钱啊再说。请问律师我怎么解决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5-24 09: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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