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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打架致残案件

打架致残案件 一起菜刀砍人事件。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先发生口角,随后被犯罪嫌疑人拿菜刀砍伤,背部缝了200多针,一只腿砍断,头部数刀。事情发生后公安局介入,因犯罪嫌疑人有些背景,所以公安局办案人员偏袒犯罪嫌疑人,建议私了,后来双方协商不成,犯罪嫌疑人逃逸。4年后的今天,犯罪嫌疑人回家,警察再次找到受害人,谈赔偿事宜。

当时治疗的单医疗费大概花费1万多元,全是受害人自己出的,到现在腿部钢板尚未取出,走路微瘸,并有严重后遗症。当时伤情鉴定为轻伤。

现在谈判大概的意思是:私了的话,受害人想要8万元的赔偿,犯罪嫌疑人只想给2万元,陷入僵局。公了的话,不清楚能判几年,怕进入公了程序以后犯罪嫌疑人通过关系打不公平官司(判缓刑,或者保释等等),这样的话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受害人又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我的问题1:轻伤,轻微伤,和重伤是如何判定的?受害人被砍的这么严重才构成轻伤吗?
问题2:如果公了的话,按正常办案,犯罪嫌疑人的砍人致残,事后逃逸等等情节,轻伤最多和最少可判多少年? 重伤最多和最少可判多少年? 是否可以缓刑?是否可以保释?
问题3:伤情鉴定一般都在什么地方?受害人现在想重新验伤,现在验是否还有效?公安局和法院是否认可这第二次的验伤报告?
问题4:就犯罪嫌疑人当时砍人情节,是否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故意杀人或者杀人未遂的起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59240……(北京)
提问时间:2011-11-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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