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民兵参加三线铁路建设因公伤残得不到待遇得不到当时政策落实
民兵参加三线铁路建设因公伤残得不到待遇得不到当时政策落实 我在69年参加太焦线因公伤残右大腿高位截肢未能按当时政策规定処理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処理不但没有平残认定没按国家规定使用民兵参加国家建设伤残巜全部丧失劳动力。要按当时固定工待遇国家关于动员民兵民工明确规定劳保待遇当没执行适用政策不当给本人一次抚恤500元属300元装订了假肢现要求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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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周克义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5-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