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你好。我母亲今年50多岁,前一段时间和父亲离婚,判了一套房子和三万人民币给她

你好。我母亲今年50多岁,前一段时间和父亲离婚,判了一套房子和三万人民币给她 你好。我母亲今年50多岁,前一段时间和父亲离婚,判了一套房子和三万人民币给她。因为父母离婚案件中,我和母亲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她说以后我和我哥如果不养她,她就继续告我和我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是现阶段她要告我和我哥的话,可以用什么理由告呢?我也看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说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赡养费的义务,第一我想咨询一下怎么样才能定义她属于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第二,这个赡养费怎么定义,有固定的标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6-05-21 12: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