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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急! 急!   借款后,反被告强奸罪!

急! 急! 急!   借款后,反被告强奸罪! 舅妈以为女儿买房为由,向我借款十万,写了借条,还向我继父借款五万,也写了借条.后为我和她一起把十五万现金存入她新开的邮政帐号.我开车带她和表妹去她的哥家,到后,抓住我要抢借条,我一直护着不肯,他就说我10年前16,7岁强奸她的当时6,7岁的女儿。我说没有,她就抓我脸,打我耳光,还强迫我在一份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承诺书上写,在我处借的十万和在我继父处借的五万由我负责偿还,附言说作为我强奸她女儿的赔偿。我当时为了保护借条才签字的.
第二天上午我已经报案.
   现在对方已经向刑警控告我强奸,刑警也提询过我,还说我在这个月内是嫌疑犯.不能去向对方要钱!| 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84……(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11-2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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