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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销售公司任职。今年3月2号开始工作,5月1号提交的辞职报告

我在一家销售公司任职。今年3月2号开始工作,5月1号提交的辞职报告 我在一家销售公司任职。今年3月2号开始工作,5月1号提交的辞职报告。当时公司说4月份的工资是5月15号直接转入银行卡中或者支付宝里面。4月份我就只有底薪可拿由于我没有住公司宿舍那我的底薪应该是3000可是到手的工资只有2500块钱。其中五百块公司说是扣的社保的钱。请问这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5-1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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