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应该谁来赔偿

工伤应该谁来赔偿 我是一名机修工,在2006年10月因工断了一个手指,被评订为10级伤残.后来我得到劳动局劳动工伤保险股给我的赔偿是3900元(治疗费用是全报了的).除此之外没得到任何赔偿,公司也没给我一分钱的赔偿,请问我这是否达到了最低的工伤赔偿费,我所在公司是否还要给我一部分的赔偿?还有就是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是否有规定.(我是在本县城住院的,公司的出差补助在本县城是没有的)这个情况我是否应该有伙食补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ndhq8(浙江)
提问时间:2009-11-13 09:3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