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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拆迁了 政府批我的地我盖得房 我却没有土地证

拆迁了 政府批我的地我盖得房 我却没有土地证 我是荀玉桂,1923年8月6日生人,现年86岁,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四村人。1983年2月8日我申请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四村宏福路34号建房,政府批准后,我儿子帮我盖了房,我一直居住。2009年11月9日晚,家人离开一小时后,房子遭暴力拆迁。家具财产尽毁。
原来是我的大女儿,她在1960年8月12日就注销了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户口,1980年离开北京市成为香港居民,我大女儿长期不赡养我,我虽然拥有当初83年的建房审批文件,但她通过同学关系办理了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该证件没有编号,没有档案,没有负责人签字,也没有日期,林美玲早就没有北京市户口,根本就不具备持有宅基地使用证的主体资格。香港居民林美玲持有非法《宅基地使用证》同拆迁人员勾结,非法野蛮拆了我的房屋,这种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公司知法犯法,毁了我的家。现在我想起诉,可是我该起诉谁呢?起诉谁我才能得到我唯一的财产。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86岁老人跪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nyug……(北京)
提问时间:2009-11-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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