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认定及处罚标准
肇事逃逸认定及处罚标准 1、案情简述
本人周末开小轿车不小心轻微擦了一下公交车。本人主观认为轻微擦了一下双发车辆都没有明显受伤,认为对方公交车也不会太在意便开车离开也没有注意对方反应。后来公交车司机就近报交警诬告我我酒后驾驶,并肇事逃逸。交警在追上我后直接暴力将我车拦下,语气也比较凶恶,直接说我肇事逃逸,但是明显就看出我不是酒后驾驶。我一再跟交警解释我是无意逃逸,无意推脱责任,只是不在意而已。但是交警已在坚持我本人知晓擦车,并离开现场的事实,要对我拘留15天。后来交警在我态度恳切的多次解释下提示可以和公交车私了。公交车司机见我经验少交警暂时站在他那一边,可以敲诈我一笔,答应赔偿1000元可以接受私了。但是公交车明显没有伤痕,有的只是以前的掉漆痕迹(因为我的小轿车都没有受明显的伤痕,公交站这么大块头轻微查一下不可能有事)。最后交警也觉得就他这公交没受伤也要
敲诈1000太过分,提示公交车司机要厚道,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只能回警局协商并拘留。无奈我答应公交车司机给800元私了,然后双方给保险报案定损。最后保险定损结果是300元都不够,但是给公交车司机的800元却无法追回了。
2、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问题
A、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我这种主观不在意而离开,并非有意逃脱责任(我当时主观认为没有责任)的情况可以认定为肇事逃逸么?交警有权拘留我15天么?
B、我给公交车司机的800元,公交车司机有义务交给公交车公司么?如果他没交,是违法还是违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ywx1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5-17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