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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宣传

关于广告侵权

关于广告侵权 你好,我是杭州华元房产蒙卡岸项目的准业主,于2010年10月与华元确立业主关系。最近房产降价,最近由于华元为卖房,打出噱头营销的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本人认为有不实广告的成份。1、首先华元说的“一降到低”蒙卡岸前期业主的价格有比所谓的到低的价格还要低的价格,(目前广告中出现的均价是11600,但是我的合同价是11400),这点我认为广告不实。2、华元此次的营销宣传,有侵犯业主名誉权。蒙卡岸项目于2010年7月就开盘,共1062户,其中留下房源不足300户。在房产降价大战中,华元又以噱头广告,不顾及70%以上的准业主名誉,以华元房产蒙卡岸的整体项目,打出一降到低,蒙卡岸8.3折的抢眼广告,我认为华元的这个行为侵犯了准业主的名义,因为在广告中华元并没有写明尾盘,及部份等细节的说明,而是一概而论,这对70%以上的业主利益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在《广告法》25条中,我认为华元违法。3、华元此次营销中也运用再降补偿协议的噱头(但此协议书只针对现在购买业主来签订的,我认为做为同个项目中的业主,业主们是一个共同体,如果华元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营销,对于已是大部份的业主,也有平等对待的权利。而华元这种只为自身利益考虑,而无视大部份的业主名义,我认为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华元此次广告新闻力度很大,有电视、报纸、还有网络,因此,我对华元这种不恰当的营销宣传,提出质峄。以上问题我想尽快得到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吸铁石(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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