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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东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房东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我司向房东租赁一幢3层新建楼房作为员工宿舍,于2010年12月份签订5年合同,设施由我们自己添置。今年2011年4月份,我司安装网络电视,墙面和地板上打孔,房东儿子代表房东提出要求我们整改,当时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协定当时我司敲章后放在住宿员工处,并打电话通知房东儿子,等房东签字后收回。期间,当时负责员工离职。后8月份,房东儿子再次提出涨价或者中止合同一周搬出房屋,要求支付违约金(一年租金),说我们上期未有回复给他。之后9月份协商不成后,等他动作。10月份,房东儿子通知我们交付电费时问起下一年租金,其他什么话也没说。根据合同规定,11月5日前我司通过银行汇款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过几天后,房东租金收条还没过来,房东儿子再次发邮件,要求涨价或者中止合同,并认为8月份的通知就是合同规定的终止合同提前3个月,并明白的告诉我们,他当时问的租金实际是作为违约金扣留的。并要求如果中止合同,先提高原有押金,再商议搬离时间。
请问,房东儿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我们怎么和他再谈下去?(我司不同意房东条件,要求按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前期协商时,我司同意增加押金,并签订补充协议交公证处公证,但房东未同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xdd(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1-1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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