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外地警察又找理由让我去外地。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外地警察又找理由让我去外地。 我是青岛本地人,因浙江警察在网上查到我私藏1只仿真枪(压缩气体为动力)到青岛来找我,我将这只连同家里的一只(总共2只)全部交给了浙江警察。浙江警察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找到我朋友做我的担保人。2个星期后,浙江警察给我打电话说需要我再去浙江缴纳5000元的取保金。当时我就提出了质疑(人保财保选择其一即可)。接连几天他们又天天给我打电话,弄的我都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了。
就在今天早上,浙江警察又给我打电话,居然说以前他们没说过让我去浙江缴纳5000元保证金的事(他们一口否认),现在让我过去说是因为当初笔录时间太仓促没有做详细,理由是因为当时在青岛做的太仓促,让我再过去一次。
我心想绝对没有这么简单是事,而且做笔录不详细太仓促又不是我造成的,我的身体还不太好(有皮肤病和发烧),我拒绝过去,并和他们说,可以到青岛来找我,我也可以主动联系青岛警察,但是都被他们拒绝。
他们还说如果我不去,他们就网上通缉我,而且要来抓捕我。
他们打的电话我都有录音,我认为他们是在恐吓我,请问我这么做是否正确,他们的做法是不是违法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幻小雨(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11-17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