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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暖漏水谁来承担责任和损失?

地暖漏水谁来承担责任和损失? 我今年5月入住的新房地暖漏水,我的房子是2009年7月买的,我们小区2010年11月是第一次供暖,今年供暖是第二年,请问:
(1)我的情况算不算2个供暖期循环内? 
(2)地暖漏水小区物业(我们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同一集团公司)应程担什么责任?
(3)室内装修公司来人说如打开地面任定是它们的问题所有维修费用由它们负责.
(4)如打开地面应谁来签定责任是装修公司还是施工单位一方?
(5)如果打开地面出现双方都不认可是自己的问题该怎么办?物业公司有什么义务和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苏海涛(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1-11-15 23: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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