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父亲再婚,女儿替父亲交纳剩余房款,此部分钱属于父亲个人,还是父亲和继母共有?
父亲再婚,女儿替父亲交纳剩余房款,此部分钱属于父亲个人,还是父亲和继母共有? 父母在同一单位,婚姻期间以共同工龄买房,后房改,母亲去世前交纳了70%买断钱。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在父亲与继母再婚期间,需要交纳剩余30%的买断钱,是女儿出的钱。我想问一下,女儿交的钱是属于给父亲个人的钱,还是给父亲和继母共同的?因为当时交钱没特别的说明。有没有哪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821127(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15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