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父亲再婚,女儿替父亲交纳剩余房款,此部分钱属于父亲个人,还是父亲和继母共有?

父亲再婚,女儿替父亲交纳剩余房款,此部分钱属于父亲个人,还是父亲和继母共有? 父母在同一单位,婚姻期间以共同工龄买房,后房改,母亲去世前交纳了70%买断钱。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在父亲与继母再婚期间,需要交纳剩余30%的买断钱,是女儿出的钱。我想问一下,女儿交的钱是属于给父亲个人的钱,还是给父亲和继母共同的?因为当时交钱没特别的说明。有没有哪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821127(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15 14: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