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待遇划分

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待遇划分 我爸1931年3月出生,1947年9月1日入伍, 于1952后5月11日批准转业为乡,属转业军人(附浙江省诸几人民武装部证明),转业后未能及时安排工作,于1956年8月28日才安排参加铁路工作,铁路工作32年8个月后于1989年4月30日退休,退休后工资待遇一直按退休人员计算办法计算。 按照«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第九条之规定精神:转业军人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军之日起算。…… 因此我爸的工令应从1947年9月1日入伍之日起算起,中断时间4年零三个月也应计算在内的,也就是说工资待遇也应按解放前老战士待遇计算。而我爸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在本单位退休时是从1952年4月开始算的(有退休证明为证),连续工令为37.1个月计算的,这样的工令计算不知对否,因此工资及待遇都没有按照解放前老战士待遇或按离休人员待遇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w9866(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11-15 10: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