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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4月中旬我驾驶满载货物的9.6车子在苏州高速发生追尾事故,导致前车一名司机死亡,因为前方堵车,且前车

4月中旬我驾驶满载货物的9.6车子在苏州高速发生追尾事故,导致前车一名司机死亡,因为前方堵车,且前车 4月中旬我驾驶满载货物的9.6车子在苏州高速发生追尾事故,导致前车一名司机死亡,因为前方堵车,且前车未开双闪未放警示牌,该路段无应急车道和摄影头,眼下交警无法确认是一次还是二次碰撞,事故认定书无法认定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是要移交法院判责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6-05-11 14: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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