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底本人在英德市开夜宵店,开张前一晚上叫朋友一起到店里吃饭喝酒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底本人在英德市开夜宵店,开张前一晚上叫朋友一起到店里吃饭喝酒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底本人在英德市开夜宵店,开张前一晚上叫朋友一起到店里吃饭喝酒,当时厨房师傅叫来了他的朋友A君B君C君,然后我与他朋友A君发生了点误会,ABC君把我鼻子打成骨折(鉴定轻伤)。当时我没有还手,他们还说了一句“再怎么样的话就要你档口来不了”,之后我家里人说了他们两句(是不是喝多酒了就可以乱打人),他们听见后就打我家里人,我情急之下就从厨房拿起菜刀追上去把AB君两人砍伤(A君鉴定轻伤二级,B君鉴定轻微伤),!经过派出所两次传召双方调解以后未有达成和解!对方要我赔偿他所有医药费与误工费!现在我已经与A君协商好,但帮他一起打我的人(B君)就要我赔4万,他医药费用了一万八!要是我与A君达成协商,要是我与B君未能达成协商的话怎么处理?垃圾律师别回答,很多律师都是不看清楚问题就回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5-11 13:1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