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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中介租房后房屋内部物品问题

关于通过中介租房后房屋内部物品问题 公司与去年在某中介租了一套住宅房屋,当时由公司两名员工进行沟通,但是未告知房东为公司住宿用房。在今年5月,房屋租赁时间到期,因公司财务问题未在租期满一月之前告知房东是否续租,最后未达成协议进行退房。退房日期延期了7日,7日的房费未日结。退房过程中,只有在房东方租赁合同封面写上物品清单,我方和中介方都未有此清单。房东与中介都说在租房时,房屋内是有电热水器一部,但是我们在租房过程中是没有这个热水器的。所租房屋经过居委会确定现在是属于没有物业的状态,但是在最后的清单上还给我们加了一个600多块钱的物业费。现在就是在这个热水器的问题上出现纠纷,押金部分无法退还。请问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接下来的事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ld(宁夏)
提问时间:2016-05-10 12: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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