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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18岁男孩无证酒后驾驶无牌照车,造成对方一死两伤,最高上限负担什么责任

18岁男孩无证酒后驾驶无牌照车,造成对方一死两伤,最高上限负担什么责任 2011年10月21日,朋友的孩子18岁男孩无证酒后驾驶无牌照车,造成对方一死两伤,受伤者现在还在住院治疗,我朋友没有经济能力承担赔付,我朋友只有一处价值20万左右的房产和6——7万左右的欠债,请问,孩子最高上限是承担什么刑事责任?,我的朋友呢?如果我朋友没有能力或拒不承担民事赔偿,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他的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27797……(山西)
提问时间:2011-11-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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