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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缓刑的工作和养老金问题

关于判缓刑的工作和养老金问题 我朋友原是一名职教类学校的教师,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后因外单位借用(工资及福利等均在原单位)涉及受贿一案,现判缓刑三年。请问原单位的工作是否可以保留?个人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保金等是否可以续交?如被开除工作,那以上“三金”是否可以自己续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sntyy……(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1-11-1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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