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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双倍工资的 一点疑惑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双倍工资的 一点疑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b]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b]”,总共计算赔偿的时间应当是“1年”减去“1月”等于11个月的期间,此11月应当按照双倍的工资给予赔偿】

    我想请教的是要是满了一年单位仍然未补丁书面劳动合同,那赔偿是不是也是只有11个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懂请教您(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09-11-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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