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实难启齿的离婚财产分割
实难启齿的离婚财产分割 我是2004年年底通过朋友认识他的,种种原因和性格的关系,我们于05年初2月就结婚登记了。当年11月生下一子。双方都没用固定经济收入。他又精彩和一些不良社会青年在一起,我几次想和他离婚却因他一次次的苦苦哀求和孩子的关系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他更是长期不进家门。我的全部经济来源都是我父母的给与。2006年底,他因打架斗殴被公安追查,2007年因伤害他人以重伤被公安机关通缉。2008年初被捕,我父母看我一人生活无依,孩子又小。在经济上对我很大的帮助,对他在法院判决时又提供了十几万元被伤害方的经济赔偿。
他虽在我们结婚前后帮别人搞工程时人家承诺给套房子可是一直到他入狱后,我才几经周折的把房子定好,他当时也是在他和别人嘱咐的也是写的我的名字。他在狱中时我又花费很多钱办好房产证和精心装修了房子。谁知他回来后变本加厉,对我猜疑,打骂。我实在和他不能在一起生活了。特向法院提出离婚。由于他现在仍是假释期间没用固定的经济收入和氛围教育孩子。我提出孩子我来抚养,房子由我和孩子居住。他说房子是他的,更过分的是找人把门锁更换,由于他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在娘家居住,他明目张胆的经常带不同女子回去居住。
我明白这是个只有用良心才能算清楚的帐,可是我一次次的把希望寄托于他,一次次的让我的父母跟着我出钱出力,我以无颜面再从娘家住了。更实在没有面目去质询他人,无奈之下才在这里向大家问问,想我这种情况,我有没用希望讨个住处,让我能有个地方和孩子生活。难道我的付出真的一去无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朱丽丽(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11-12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