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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3年3月中旬收新房的,直到今年5月打算去装修,在还未开工前只开了一下自家的水龙头

我是13年3月中旬收新房的,直到今年5月打算去装修,在还未开工前只开了一下自家的水龙头 我是13年3月中旬收新房的,直到今年5月打算去装修,在还未开工前只开了一下自家的水龙头,就把楼下的给淹了。实际楼下住户从去年十月份左右就开始出现吊顶发霉情况这段时间我家水表的龙头也一直是处于关闭状态。我找房产公司,他说过了一年的质保期。我该如何做来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房产公司这样推脱能免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6-05-08 18: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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