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江苏宜兴8.28湖滏杀人抢劫案  怎么判刑?

江苏宜兴8.28湖滏杀人抢劫案  怎么判刑? 经审查查明:曾经在该厂工作过的林天秀因好吃懒做、手头拮据,早在3、4年前就萌生了抢劫厂内货款的歹念,但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帮手。巧的是,8月10日,无所事事的林某又进网吧准备与人聊天打发时光,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帖子,说是只要能快速搞到钱,即使违法犯罪也不拍。原来,发帖者正是暂住在南京的贵州省锦屏县的犯罪嫌疑人胡鹏。 

  此人,原来在县邮政储蓄所工作,2007年因贪污挪用公款11万余元案发,为逃避打击,化假名逃至南京打工,并和徐州的打工妹谈恋爱同居一起,为讨对方欢心,贪污的钱早已花光了,挣的钱又不多,手头非常紧张,8月10日,他在网上聊天谈起挣钱的话题时,他有意发了上面这样一条帖子,想看看有没有人要钱不要命的,以便在他们中间找个同伙,一起发财。 

  而前面看到帖子的林某深有同感,就在网上和林某聊了起来。认为抢劫是快速发财的一条路子。多心的胡某怕林某说的是假话,特地要林某去南京见面,作进一步的协商,同时对林某进行考察。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两人就选择作案地点、对象进行了密谋。为了躲避公安机关侦查,确定在宜兴作案,胡某行凶,林某负责选择对象并望风。一切安排妥当后,8月27日下午,胡某应林某之约来到宜兴。 

  当晚23时30分许,林驾驶老婆的摩托车搭载胡鹏驾车至湖滏镇无锡龙达水泥厂,经过门卫直奔开票处,林某以"喝冷水"为由诱骗开票员丁某某开门,胡某便乘隙用匕首对丁胸部连捅数刀致死,抢走一部三星机SGH-D808手机和现金2000余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AL(北京-崇文区)
提问时间:2009-11-07 08:03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