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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签订租赁合同后,正式交房租之前,房东以租赁价格低为由要求补交一千押金,合同之外

签订租赁合同后,正式交房租之前,房东以租赁价格低为由要求补交一千押金,合同之外 签订租赁合同后,正式交房租之前,房东以租赁价格低为由要求补交一千押金,合同之外。我认为合同已经签了,租金也是双方沟通确定好的,自愿签订了合同,不应该再合同在补交任何费用。房东表示要么补交费用要么不租给我,请问房东是否涉及违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6-05-07 08: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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