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是否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是否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男 75年3月出生 健康状态:精残二级。 94年在单位待业至今(作为子弟同年待业的早都转正完了)。
03年非典期间,因无法监控其健康状态(要求一天一报体温),在这种大环境下,家人与单位协商给其办理医保(当时只给正式工办理医保。还被要求写下:不得以此作为正式工的佐证来要挟单位)在医院住院至今。费用全由家人承担。
99年办理残疾证被单位作为安置残疾人就业凭证沿用至今。
03年——11年8月 工资300 扣完三金234
11年8月——至今 领导说给800 我还未去银行打印工资单
其单位要在今年11月底改制完毕。
求问:1 临时工也算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指标吗?
2 家人是否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吗?
3 如单位改制完其身份还未确定,应该怎么办呢?
4 这麽多年与其单位磨来磨去,我也倦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xf11w……(河南)
提问时间:2011-11-11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