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签署的欠款借据,离婚后应该找谁偿还?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签署的欠款借据,离婚后应该找谁偿还?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签署的欠款借据现已到期,可现在二人依然无能力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继续签署新的欠款借据,但原欠款借据是由二人在没由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签署的,现在二人已经办理的离婚手续,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注明了这笔债务归女方偿还。可女方并没有偿还能力,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在续签欠款借据时,要求依然跟原欠款借据一样由二人共同签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Qj4654(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1-11-11 10: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