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签署的欠款借据,离婚后应该找谁偿还?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签署的欠款借据,离婚后应该找谁偿还?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签署的欠款借据现已到期,可现在二人依然无能力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继续签署新的欠款借据,但原欠款借据是由二人在没由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签署的,现在二人已经办理的离婚手续,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注明了这笔债务归女方偿还。可女方并没有偿还能力,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在续签欠款借据时,要求依然跟原欠款借据一样由二人共同签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Qj4654(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1-11-11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