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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 朋友多次挪用公款累计达29万 法院介入时还有4万未还 后以补上 具体如下08年挪用8万 09年上半年还 09年下半年挪用11万 次年上半年还 10年下半年挪用10万到案发时还有4万未还(用于做生意)能否以立法时间与当今时代的货币价值不同作为反驳依据(1998-2011)人民币贬值可否改变立法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bW4496(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1-11-11 07: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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