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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屋基地使用问题请教

关于屋基地使用问题请教 1、 有土地证,本人一直在使用中,并在地内建有猪舍及其他建筑物等,也种有水果树多年,内养有母鸡数只,也已多年。原用竹篱笆及渔网围起,主要是不使鸡到处乱跑。现因竹篱笆年久破损,今在原竹篱笆处用砖头建大亮眼矮围墙(高约1米)是否可以?由于两旁是他人围墙,协商后要求离开1米,不知法律规定要离开多少为合法范围?
2、 原房屋拆除多年(有土地证),屋内基地条石是否仍为房主所有?现要用于它处,是否可以直接取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s1226(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11-10 13: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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