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这份公证遗嘱有瑕疵吗?
这份公证遗嘱有瑕疵吗? 最近,朋友收到一份父母共同立的公证遗嘱,我认为其中存在有悖法律之处,现于公布,希望讨论。
1、“我两人一方先走后,全部财产由另一方继承,儿女不得要求同时继承。”
2、“另一方去世后,我夫妇全部遗产,由三个女儿继承,儿子不得要求分享。”
3、“我夫妇在单位购得住房一套,价款是我们与四女共同分担的。在我夫妇去世后,这套住房全部由四女一人继承,他人不得要求分享。”
以上这些条款难道真的能够剥夺儿子和两个女儿对这套房屋的继承权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尚民(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11-10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