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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费及地上附着物、青苗款

土地赔偿费及地上附着物、青苗款 甲系乙村村民,2008年甲所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甲可得赔款18000余元,而且也经乙村公示,但乙村称甲系农转非暂扣其赔偿款,在乙村所有的农民都是农转非,但其他人都拿到赔偿款了,只有甲没拿到,甲也多次找到镇政府,但无果而终。问:1、甲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要求乙村把暂扣的赔偿款支付给甲吗?2、乙村的这种做法合法吗?3、关于甲一事法律上明确规定给予保护吗?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先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不与物竞(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09-11-05 12: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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