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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房子是老人的,配偶已去世,未留遗嘱,老人有3个儿子,均有配偶

有个房子是老人的,配偶已去世,未留遗嘱,老人有3个儿子,均有配偶 有个房子是老人的,配偶已去世,未留遗嘱,老人有3个儿子,均有配偶,也都没有做放弃继承公正,即每个孩子都有房屋一部分的继承权。
现在出售房屋,老人和3个儿子都可以签字,但儿媳妇不写同意出售声明。
1.儿子继承的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不写同意出售声明,我签了合同是否会无效?
2.过户后,如果有儿媳妇以自己未同意为由起诉,我这个过户是不是会被判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6-05-04 17:59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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