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安置房拆迁财产继承
安置房拆迁财产继承 你好,我今天向您来咨询关于安置房拆迁财产继承相关问题.我奶奶,现年75岁,膝下一子(我父亲,有两女)+三女,今年7月份,家中房子被拆迁办征掉,因为我奶奶与我爸户口是分开的,所以拆迁的话是按两户人家来算,她原先住的房子是二十五年前我爸妈向别人家买下的,房契协议还保留的,本来我奶奶是没有房屋面积的,当时考虑为了可以多赔偿些,就把平方数19.78写给了我奶奶,11月份开始择屋,相应选择一套65.98平方,原来房屋面积是19.78,加上25平方可以用1650元一平的补偿价购,金额41250元,余下平方按3200元一平计,金额67840,总价需支付109090元;本来没拆时,几个姑姑说好等奶奶去世后,房子是继承给我爸的,(农村有一风俗,一般老人过世后,房屋都是归儿子所有)同时这个109090元必须是我家来承担,现在我几个姑姑提出来,要共同享有这个小套房屋,如果我们现在不出这109090,她们会劝我奶奶把这近20个平方卖掉,我们卖给政府是2800一平方,价值55384,关键问题一:老房子本来是我爸出钱买的,她们包括我奶奶都没有出一分钱;二:因为是安置房,房子要五年后才可以过户; 我们现在的想法就是,我们家来出这钱,但以后房子归我爸,请问: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争取?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x_xia……(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11-08 09:18